一、 擬訂教務處工作計畫。
二、 彙編學校行事曆。
三、 分配教師行政職務。
四、 分配教師擔任課務事宜。
五、 辦理教師進修及各項實驗研究事宜。
六、 處理校務會議及年段會議建議案。
七、 畢業典禮之籌辦。
八、 審核各科補充教材及教學資料。
九、 策畫及督導教學環境佈置。
十、 巡查各班教學情形。
十一、 抽查各科作業。
十二、 擬訂推展小班小校教學及九年一貫課程等教育改革事宜。
十三、 辦理學藝活動比賽事宜。
十四、 其他有關教務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