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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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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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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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公約由來
係聯合國為落實1948年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在1966年12月16日經由大會第2200號決議通過。
此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乃國際社會最重要之人權法典。
二、什麼是兩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 ─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