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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主任 | 2016-09-18 | 點閱數: 349

依據來函附件說明,兼任行政職教師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不得兼任該署委辦計畫行政助理;專任教師得依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兼任該署委辦計畫行政助理。

檢附來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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