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書函,對學校網站與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網站串接俾利推廣網路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臺教資(四)字第1070039614號書函辦理。
二、請參照網路內容防護機構(107)電網字第1070312001號函(如附件),將「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官方網站(http://i.win.org.tw/iWIN)及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cap2win)設定串接,並將上開網址公告於學校網頁,俾利推廣網路安全,並提供網路不當內容申訴管道,共同防護兒少上網安全。
本校連結可自網站上方〞網路安全〞項內進行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