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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bdrum77 - 學生事務組 | 2021-09-01 | 點閱數: 200

依據教育部於110年8月17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 函,函送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 引」,為兼顧民眾生活品質活動空間需求,於整體防疫措施規範下,適度開放學校戶外操場,並依「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防疫管理措施」或臺南市政府公告之防疫規定辦理,其餘校園區域及設施不開放人員使用 及進入。

開放時間:平日與假日上午5點30分至7點;下午5點至8點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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