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化區北寮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一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1016版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6/6/3教育局公告第106602號。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長期代理教師 |
一般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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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求調配授課領域及節數,並配合學校活動。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第1次招考公告日期 |
106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12時至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16時 |
第2次招考公告日期 |
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時 |
第3次招考公告日期 |
106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6時 |
二、方式:公告於
(一)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本校網站(https://www.bles.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6年10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16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6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6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地址:臺南市南化區北寮里110-27號,電話:06-5772215#2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履歷表」1份 (含學經歷、專長相關證明、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3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
(一)報考者均須先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完成資料登錄。
(二)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將所有繳交資料親送或掛號寄達本校教導處審查。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國民小學一般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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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國民小學一般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國民小學一般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三、甄選其他說明如下:
類別 |
說明 |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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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 (請於上午9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10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 (請於上午9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 (請於上午9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一、試教:1.範圍:以高年級社會、自然與生活科學領域教材擇一,單元、版本不限。
2.時間:每人5-10分鐘。
3.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每人5-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
三、計分方式:試教成績50%,口試成績50%。
四、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5年10月24日(星期二)16時前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5年10月26日(星期四)16時前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5年10月30日(星期一)16時前 |
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
105年10月25日(星期四)10時 |
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
105年10月27日(星期一)10時 |
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
105年10月31日(星期二)10時 |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https://www.bles.tn.edu.tw)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06-5772215#202教導處)。